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6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三政办〔20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单位要于2026年9月3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联系人:范一鸣 电话:2827827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8月30日
附 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编制《三门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制定《三门峡市消防救援工作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三、编制《三门峡市“十五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承办单位: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