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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7001-0001-2023-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开发区数据迁移
成文日期 2023-06-28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3〕16号
发布时间 2023-07-23 10:0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3 10:0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三政办〔202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促进市人民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单位要于2023年7月7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联系人:尚文虎电话:2827827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三门峡餐厨垃圾特许经营项目(承办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二、三门峡建筑垃圾特许经营项目(承办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事项(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四、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双创示范基地项目(承办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五、组建三门峡市大健康产业集团事项(承办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完成时限: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