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 194号)文件要求,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对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刘建国等36名学员(名单见附件)核拨培训补贴,共计金额86400元(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科联系。联系电话:2266929。
附件一: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开发区电工(高级)01班培训学员花名册
附件一: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开发区电工(高级)02班培训学员花名册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