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报告会】经济开发区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12月2日,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丽珍作宣讲报告。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宋黎静主持并讲话。
报告会上,朱丽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全面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等五个方面,紧密结合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实际,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展开系统宣讲。
宋黎静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全面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十五五”时期的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发展思路和工作方向,坚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把握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宣讲活动。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次专题宣讲,组织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区级宣讲团成员,分别到所在部门、街道、村(社区)、重点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宣讲,切实让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重结合实际,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全会要求,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用好用活上级政策,稳步推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在经济开发区落地生根,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新局面贡献经济开发区力量。(三门峡日报社开发区记者站)
【通告】开发区关于申报2026年度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对象的通告。按照上级部门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工作要求,2026年度各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共五大类型)申报和年审工作现在开始。凡户口属开发区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于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5日期间,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的还需在微信公众号“河南健康”中提交电子版资料。
一、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凡是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均可申请,未满49周岁可申请生育关怀抚慰金)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计生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个人婚育情况说明、独生子女残疾证或死亡证明、社保卡;
3.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
4.纸质和电子资料均须提交村(居)委会。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1966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2.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丧偶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亡销户证明。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地,但仍在本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注:夫妻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另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之前的,双方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4.年满60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1966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5.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结婚证、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婚育情况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籍迁出本地仍在本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发放证明。
2.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丧偶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亡销户证明。
3.户籍迁出本地人员,由本人承诺未在当地享受同类奖励扶助政策,并由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未在当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证明。
四、三门峡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扩大奖扶对象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龄在55-59周岁(凡是1967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2.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丧偶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亡销户证明。
五、三门峡市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以户为单位,与其他奖扶不冲突)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
3.必须是独生子女家庭,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女方年满50周岁(女方为户代表享受申请,1976年12月31日前,1976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六、以上政策申请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并提交纸质和电子资料;
2.村(社区)核实公示;
3.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4.县级审核确认公布。
七、以上政策申报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八、以上政策申报办理时限:
申请人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15日申请享受次年奖扶政策,1月25日前村(社区)初审报街道,街道审核确认后交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2月20日前县级负责汇总确认当年发放人数。
九、以上政策申报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
十、所有享受计生奖扶对象的年审对象:
往年申报过的不需要再申报,但需要到原上报村(社区)进行年审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南健康”进行年审(仅支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年审时间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月31日。未参加年审且未向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说明正当理由的,停发奖励扶助金,退出奖励扶助。
十一、申报对象、工作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
1.申请人应尽义务:
一是申请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签订承诺书;
二是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助金的,按规定将其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追缴领取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配合每年度的年审工作。
2.工作人员应尽职责:
一是做好申报新增对象的复核调查;
二是做好各项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登记;
三是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与咨询;
四是做好申报对象的个人档案建立;
五是做好各项奖励扶助对象汇总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望相互转告!
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日
(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工作信息】宋黎静调研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2月4日,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宋黎静深入辖区开展大气精细化管控工作实地调研,建设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宋黎静一行来到分陕路、焦国路等重点区域和路段,实地查看道路保洁、建筑工地扬尘、移动源管控及餐饮油烟治理等点位,并随机深入临街餐饮门店,检查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及排放情况。
宋黎静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精准治污水平;二要加强部门协同,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精细化管控格局;三要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将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扬尘、移动源、涉VOC汽修门店等污染治理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力争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宋毅)
【非公党建】党建引领聚合力 赋能发展谱新篇——科创大厦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为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共识,12月4日,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座谈会在科创大厦党员活动室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楼宇内10家企业党支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代表围绕党建赋能、资源共享、生态共建等主题展开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联合党支部书记系统介绍了支部成立以来的建设成果。支部始终坚持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目前已实现楼宇内党组织覆盖率与党建工作覆盖率两个100%。同时,党支部积极拓展服务阵地,先后推动成立工会联合会、工会驿站与暖新驿站,从生活关怀、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等多维度为职工提供暖心服务,切实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营造了有温度、有活力的楼宇氛围。
会议围绕下一步工作重点,明确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推动融合发展。持续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主动对接企业发展需求,促进企业间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共建共赢生态。鼓励各企业积极融入科创大厦整体发展格局,强化协作、互促共进,着力构建“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发展、自主创新”的良性循环生态,实现携手成长、整体提升。三是筑牢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科创大厦联合党支部将继续深化“党建+产业融合”实践,聚焦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服务,努力将科创大厦打造成为非公党建的示范高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红色引擎,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奋力谱写以党建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开发区中乌科技创新研究院 魏鹏飞)
【宪法宣传】经济开发区开展2025年“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经济开发区司法分局联合区直各部门、相关派驻机构在黄河广场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向群众讲解宪法知识,详细阐述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宪法条文“活”起来。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随后,工作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认真阐释宪法的概念、重要地位及其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不断强化群众的宪法意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运用宪法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此次活动还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折页3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通过本次活动,使更多群众深入了解了宪法,增强了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学法、守法、知法、懂法的意识。下一步,开发区司法分局将持续加大普法宣讲力度,积极探索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宣讲学习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下活动等多种载体,增强宪法知识宣讲的吸引力与感染力,提高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宪法精神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为构建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开发区司法分局 张步君)
【工作动态】开发区资产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夯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今年以来,财政审计部聚焦资产管理关键环节,对区属10家单位开展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精准排查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资产购置、登记、使用、处置等全流程,深入核查各单位资产管理现状,全面梳理出资产台账不规范、清查机制缺失、内控流程不完善等问题。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动对接各单位,点对点反馈问题清单,面对面指导整改方向,协助建立“问题-整改-提升”闭环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调查,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完善了内部管理流程,健全了资产台账体系,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资产底数不清、日常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效、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财政审计部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全区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开发区财政审计部 李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