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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16 08:22    

尊敬的杨海英、杨海让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枢纽站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

  就提案中涉及经济开发区的“陕州公园门口公交停靠点”相关事宜,现答复如下:

  一、核查结论

  陕州公园门口不具备建设公交交通枢纽站的条件。原因:一是严守生态底线。经核对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陕州公园门口区域属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的重点管控单元。依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控开发强度,禁止非相容建设活动。公交枢纽站建设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硬化工程,不符合单元管控要求,不具备新增建设条件。二是规划用地受限。该区域紧邻黄河岸线,周边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文化设施密集,道路断面狭窄,无存量建设用地可用于场站扩建。若强行布局枢纽功能,将挤压有限的公共空间,并加剧人车混行安全隐患,破坏风景区视觉通廊。

  综上所述,我区认为在陕州公园门口新建或扩建公交交通枢纽站缺乏法定规划依据,且实施难度极大,建议不予采纳。

  二、下一步工作

  经济开发区将持续加强对该区域规划建设行为的监管,严守生态底线。同时,积极配合市交通部门开展全市公交线网及场站布局规划修编,建议将大型枢纽站功能向城市外围合规节点疏解,实现“景区生态”与“交通便民”的双赢。

  感谢您对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