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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2-07-22 16: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

  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根据省委书记楼阳生在3月30日主持召开建业集团有关事宜专题会上明确的事项,“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研究制定支持房地产企业纾困的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精神;4月20日全省问题楼盘处置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文件要求。指出各地从实际出发,“一城一策”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制定《政策》的依据

  本《政策》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豫金发〔2022〕74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29号)等文件。

  (三)出台《政策》的目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减少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支持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二、制定《政策》过程

  2022年4月份开始,牵头单位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经测算调研、研讨会商、意见征集、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得到了各方面积极配合。征集意见环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其他地市同类政策的吸收借鉴,经反复酝酿、多次修改,最终定稿,《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整个过程努力贯彻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努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政策》于6月29日正式印发。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行三门峡中心支行、三门峡银保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涉及单位意见,共收集10条意见,经研究全部予以采纳。

  四、《政策》的重要举措

  《政策》立足精简实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七条措施,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既保持了上级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又释放出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信号。

  五、文件时效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及执行期限规定的,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执行。本政策仅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解读单位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2821112

联  系  人 李俊清

电子邮箱 smxzjjk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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