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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激励】三门峡市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工作观摩会召开 推广开发区首份区域性集体合同经验_副本

发布日期:2025-04-27 09:14    

  4月24日下午,三门峡市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观摩会召开,现场观摩了经济开发区签订我市首份区域性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合同。三门峡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彦军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飞致辞。市人社局、总工会、企协/企联、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同志,以及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工代表等20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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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与开发区企业行政方就技能人才薪酬激励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签订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集体合同》)。合同内容涉及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成果、技能竞赛、发明专利、创新型项目、先进操作和职工“五小”成果的奖励办法,并就技能等级补贴、师带徒补贴、工匠补贴、荣誉类奖励、特殊贡献奖及薪酬激励覆盖范围等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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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彦军指出,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会上签订的《集体合同》开创了我市区域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建设的先河,具有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全市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王飞表示,当前辖区企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仍面临技能素质参差不齐、人才结构失衡、技术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集体合同》的签订使技术人才的劳动报酬与技术创新等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实现提高技术人才薪酬待遇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将持续探索薪酬改革新路径,推动企业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贡献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切实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韩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