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工委统一部署,党工委巡察组自2024年3月1日起对开发区集团公司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集团公司各部及所属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方式及任务
(一)常规巡察。围绕“四个聚焦”要求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投融资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整治“帮圈文化”、以案促改、深化效能革命、防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工作部署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等开展情况;本单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紧盯“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是否存在基层监督泛化问题。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执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存在“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二)专项巡察。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一是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等情况;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行政许可、招投标程序、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三是项目资金的合规性使用和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情况;四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党工委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党工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此外,按照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党工委巡察组主动接受被巡察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是:0398—22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