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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 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4-02-26 08:18    

  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肯定企业家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表现,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大做强的荣誉感、责任感,推动企业实现更好发展,为开发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参考《三门峡市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初步制定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表彰办法》),现就《表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表彰办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表彰办法》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家表彰奖励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胜当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广大企业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和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拼搏赶超的推动者。

  (二)制定《表彰办法》的依据

  参考《三门峡市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起草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

  (三)出台《表彰办法》的目的

  鼓励和表彰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营造尊重、支持、关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家荣誉感和责任感,以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精神,推动企业实现更好发展,为开发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们参考《三门峡市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1月31日,我部向9家区直部门、集团公司、4家派驻机构及3家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其中8家区直部门、集团公司、4家派驻机构、3家重点企业无修改意见,1家区直部门反馈有意见共计3条,采纳1条。

  未采纳意见:

  1.政务服务部认为第六条和第七条,建议注明一家企业可否同时报送明星企业家和先进企业家。

  未采纳理由:企业应根据评选条件申报对应表彰类型,并按照程序经评审遴选后确定,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2.政务服务部认为第十三条,建议写明奖励到企业家的资金,请各位授奖企业家自行到辖区税务部门申报个税。

  未采纳理由:已咨询税务部门,该奖励属于一次性奖励,由奖励部门代扣个税,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三、《表彰办法》的主要内容

  《表彰办法》主要包括五个部分18条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新形势下,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企业家表彰奖励的依据和目的、奖项设置、评选原则、评选范围。

  二是评选条件。主要是评选“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明星企业家”“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先进企业家”的基本条件。

  三是评选程序。明确了三门峡市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的程序,包括组织申报、评审遴选、征求意见、组织公示、研究审定等内容。

  四是奖励。对优秀企业家给予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和资金奖励,并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是附则。明确了企业、企业家、推荐单位、评审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惩戒措施。

  四、文件时效

  执行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起。

  五、政策解读人

  姓名:郑自卫   联系电话:0398-2357717



相关政策: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