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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23 15:06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拟定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起草过程
  接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做出如下部署:一是向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集团公司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研究,梳理筛选后拟定了《目录》;三是将《目录》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决定;四是在前三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目录》。
  三、主要决策事项(共6项)
  分别是:三里桥(崤山路南)棚户区改造、窨井盖治理、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黄河大桥西侧沿黄生态治理工程、中科芯产业研究院、河南省地质科技石英砂中试研究院项目。
  四、主要措施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文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
  3、《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