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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经济开发区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9 08: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对惠民殡葬补贴的知晓率,现将开发区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公示如下:

  一、惠民补贴范围及标准

  具有开发区户籍的居民,去世遗体火化后,其亲属可享受政府基本殡葬补贴,标准为每具1000元。

  二、补贴申报程序

  申报殡葬补助需经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

  1.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有开发区户籍居民,去世火化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丧事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基本殡葬补贴需要材料: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等。

  2.初审

  各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对居(村)委会居(村)民所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要求每月2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通过后及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向阳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

  3.审核

  向阳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正式办理审核手续,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4.审批、发放

  向阳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补贴发放。

  三、入葬要求

  遗体火化后,骨灰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城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新建、重建、扩建、翻新坟墓,禁止公墓入葬假骨灰盒。未按要求进行火化、入葬的将取消殡葬补贴,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咨询电话

  向阳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室:0398-2838688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推进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