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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2024年5月1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5 08: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183263

通讯地址:三门峡崤山西路43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高纯矿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202459

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兴业路西侧、314省道南侧

河南高纯矿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兴业路西侧、314省道南侧,租用现有2座标准化厂房,并新建部分车间及设施,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高纯石英砂,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年生产拉管砂4000吨、坩埚外层砂2000吨,二期年产坩埚中层砂4000吨。项目总投资7646.31万元。

项目周边500m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已在三门峽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备案,项目代码为2401-411271-04-05-544033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破碎、筛分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煅烧水淬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制砂磁选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烤砂冷却粉尘、筛分磁选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纯化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煅烧、烤砂、纯化工序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工序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大部分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回用于生产,少部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药剂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